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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鹿邑县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岗位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相关条件,具体要求以《2020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本县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网站:鹿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7.159.67.234:8088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24:00。
3.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各1份;
(2)《2020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
(3)报名人员为在职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盖用人单位印章)1份;
(4)报考纪委监委相应岗位的,由本人所在党委出具党员证明(盖党委印章)1份。
(5)研究生免笔试申请1份。
4.上传材料要求:
(1)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传到对应栏;
(2)学位证和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合并上传到学位证栏;
(3)《2020年鹿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到证或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研究生免笔试申请合并上传到其它栏;
(4)网上报名上传证件图片要求:请登录http://117.159.67.234:8088在通知公告栏查看。
5.网上交费。资格初审,考生可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2天后,登陆原报名网页查看初审结果是否通过,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在2021年1月5日—1月9日24:00期间,按30元/人的标准在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登录个人账号交纳考务费(交费时请备注姓名和身份证后4位)。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事项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或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159.67.234:8088)公布。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个人承担。
8.注意事项。
(1)每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近;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时常登录鹿邑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同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信息将于2021年1月11日开始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可在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3日24:00期间到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不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
报考相应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笔试或免笔试,免笔试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向鹿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交免笔试申请,不申请者默认自愿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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