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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人社发〔2021〕4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组织部(人事处):
现将《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省财政困难县、直管县(泗水、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年度“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数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