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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 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岗位分配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公告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点击下载:
山东:2015年04月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岗位表(综合类)
山东:2015年04月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岗位表(教育类)
山东:2015年04月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岗位表(卫生类)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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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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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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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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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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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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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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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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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实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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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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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关系
所在
单位
意见 |
同志人事关系现在我处,其人事档案现在
处保管。我单位同意其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其被聘用,我单位将配合办理其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单位盖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事
档案
管理
部门
意见 |
同志人事档案现在我处存放,系(用人单位委托我处集体代理/该同志委托我处实行个人代理/我处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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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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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身份”从应届毕业生、干部、工人、见习期学生(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中选填。
2、“职称(技术等级)”:“职称”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术等级”指工人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
3、“单位意见”栏中“批准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中“经办人”由人事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
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 部门 岗位从事
专业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5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3.对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报考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指定的出生日期(含)以后出生。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口有何要求?
报考应需具有烟台市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及学籍所在地)的2013-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
5.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户籍、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6.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除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应于2015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18日(含)之前取得。
7.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