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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辽宁沈阳沈河区招考聘用派遣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25人方案[]招考信息
2021-05-31 05: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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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保障沈河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沈河区人民政府同意,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25名,用于充实沈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卫生一线工作力量。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拟招聘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15名、从事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人员10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公共卫生事业,且服从工作安排。

3.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 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6.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8.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沈河区政府网站(www.shenhe.gov.cn)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5时结束。

3.报名地点:沈河区卫健局(地址:沈河区大南街华岩寺巷5甲6号2号楼3楼302办公室;电话:24801206;联系人孙艳)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填写《沈阳市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

4.资格确定:由沈河区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注意事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信息畅通,以便于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仪表、语言表达、综合能力等。(原则上不开展笔试,如果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沈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和复审

(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体检地点定在医院沈河区人民医院。

(二)复审。体检合格后组织复审。由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等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或复审环节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沈阳市沈河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六、待遇、合同

复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本人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3000-35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管理上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等劳务支持和保障,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咨询电话:沈河区卫生健康局 24801206

附件1:沈河区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沈河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沈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7日

本文来源: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A wise man is never less alone than when alone. 智者独处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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