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精神,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今年拟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特岗教师50名,为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初中地理、生物岗位放宽到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报考英语、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2021年三江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体检时间:7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上报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三江侗族县人民政府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在8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各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任教学校。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21年9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要求,参加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此次招聘活动。
(二)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三)进入考点前须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 (<37.3C)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2-8611593、0772-8618092。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