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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四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师公安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急需紧缺人才及边境团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高中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四、薪资待遇及福利
1.薪酬标准
薪酬参照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项组成。
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应届大专毕业生四类地区试用期满后,每月薪酬标准不低于6854.39元/月(其中,薪酬4979元/月),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的五险一金2934.76元,实发工资标准不低于3919.63元/月。
2.增资标准
工资调整比照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相关政策调整比例执行。
3.福利
取暖费每人1100元/年,第13个月工资、绩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等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每年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自次年续聘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当年公务员体检标准。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带薪休假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可解决可克达拉市户口。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公告
《招聘简章》、《职位表》在四师微警务(ssgaj96110)上发布,请各位报名人员自行查询。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方式:报考者微信识别二维码报名。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治考察方式、环节、程序等,由第四师公安局辅警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有不适合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另行发布公告。
(五)公示和聘用
辅警管理部门根据招聘对象考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在决定是否聘用。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师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七、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1)伊宁垦区公安局:伊宁市经济合作开发区山东路3399号5楼政工办,电话0999-8189118。
(2)霍城垦区公安局:新疆可克达拉市洛河西路3楼辅警办公室,电话0999-8189903。
(3)昭苏垦区公安局:第四师七十七团光明路4巷15号昭苏垦区公安局2楼政工监督室,电话0999-6260301。
(4)第四师公安局:新疆可克达拉市和谐西路765号政治处(313),电话0999-8182326。
监督电话:
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 0999-8189707
师市人社局:0999-8182508
本简章由第四师公安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师公安局
2021年6月7日
本文来源:四师微警务
Time flies. 光阴似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