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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促进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义务教育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和户籍所在镇(开发区、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入学。各镇(开发区、街道)、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加强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各镇(开发区、街道)、学校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监护人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积极安排入学,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公民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始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我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坚持公办学校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四)户房一致优先原则
当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当地镇(开发区、街道)人民政府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三、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07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新生88个教学班,各校计划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
初中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新生)。
五、报名方式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南浔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报名指南”。
手机报名方法。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南浔区”——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电脑报名方法。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南浔区”——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相关规定
办理截止时间:户籍迁入、房屋产权证办证、父母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21年6月30日。
材料审核形式:审核时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分别与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库比对,以比对结果为准。
相关政策安置:符合政策类优待的新生,即包括驻浔部队随军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援鄂援外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等,此类新生于2021年6月26日—7月5日直接到教育局招生办报名,需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就读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
2.入学条件
(1)公办学校
第一批: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户籍与父母(新生本人)的房产在同一学区范围之内。
第二批:属“户房分离”的新生,即:第一种情况是“有户无房”,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新生本人)在学区内无房产,原中心城区行政村户籍生视作户房一致类新生;第二种情况是“有房无户”,新生在学区内父母(新生本人)有房产,但新生在学区内无户籍。
第三批:属“社保类”的新生,即:父母持有办证地为南浔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南浔区内购买有1年及以上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的新生。
(2)民办学校
①南浔锦绣实验学校、上外附属浙江宏达南浔学校
符合南浔区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新生。
②其他民办学校
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父母持有办证地为南浔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父母在南浔区工作的新生。
2021年向阳、利民、思进、国强四所新居民学校停止招收初一新生,父母持有办证地为南浔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父母在南浔区工作的初一新生,将于8月按学区妥善安排相关公办学校。
3.材料准备
第一批(“户房一致”的新生)需上传的材料:
新生户口簿,父母(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与新生关系佐证材料。
第二批(“户房分离”的新生)需上传的材料:
①第一种情况是“有户无房”:新生户口簿。
②第二种情况是“有房无户”:新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与新生关系佐证材料。
第三批(“社保类”的新生)需上传的材料:
浙江省居住证、社保卡、社保购买人与新生关系佐证材料。
4.填报学校
新生报名时可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得同时兼报。
(1)公办学校
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填报要求如下:
第一批“户房一致”的新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第二批“有户无房”的新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有房无户”的新生选择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
第三批“社保类”的新生选择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学校申请报名。
(2)民办学校
①南浔锦绣实验学校、上外附属浙江宏达南浔学校两所民办学校可以兼报,按公办学校相同要求填报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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