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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作为省药监局公益一类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202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信息中心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③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六)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 7月2日9:00- 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日9:00- 7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日- 7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日9:00- 7月12日18:00。
(二)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通过初审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15-1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7月1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符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省药监局网站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7月13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通过资格初审后,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1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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