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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港口、航运类研究方向专业人员、内河船员培训教师兼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培训教师兼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岗位
(一)用人单位: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二)拟招聘人数:4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招聘报名时间:
2015年6月8日(星期一)至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 地点: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麦一街5号404室)。
2、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将以上材料于2015年6月10日11时前寄达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麦一街5号404室,邮编:510220)
(二)考试和录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全部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5)成绩公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低于以上职位的比例要求,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时间:6月29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 91eXAm.org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为15分钟/人。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核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4484329(孙小姐)、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广州港务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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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系统事业 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公告
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见《东莞市人力资源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高技能实训、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6)三个月内由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36号东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图书馆大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相关事项
考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0101—0115岗位为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面试+试讲+实操”的方式进行;0116-0122岗位为基础课教师岗位,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实操成绩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
(1)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在面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如入围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试讲。
(2)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程讲授,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试讲内容和要求进行试讲。试讲结束,成绩当场宣布,0116-0122岗位考生领取成绩后可离开考场,0101—0115岗位考生进入实操环节。试讲成绩不达60分的考生,不进入实操环节考试。
(3)实操
实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及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综合能力等。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4)考试成绩:
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40%+试讲×30%+实操×30%,基础课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40%+试讲×6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讲、实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5)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公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者经考试通过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咨询电话:0769-82920156,联系人:孙老师
东莞市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769-22293101,联系人:姚老师、邵老师
附件:
1.东莞市人力资源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5年5月20日
2015年广东省连平县财政 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黄埔区第二次招聘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46名公告
If wishes were horses,beggars might ride. 如果愿望是马,乞丐也有马骑.
Give a thief enough rope and he'll hang himfelf. 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