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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莲人社〔2015〕123号)文件要求,经见习、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2名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拟招聘至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见习时间 |
见习考核 |
1 |
潘雅诺 |
女 |
1989.11 |
2013.11——2014.10 |
优秀 |
2 |
管云子 |
女 |
1989.12 |
2013.10——2014.09 |
优秀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27日起到2015年6月2日,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578-2278056;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综合科,电话:0578-2178727。
原标题: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