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贯彻落实三亚市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人社发〔2020〕91号)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隶属三亚市人民政府,接受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管理,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详见《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知识产权类优秀人才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工作,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制定知识产权类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政策将结合学历、职称及工作履历等情况给予每年5-8万元人才奖励(具体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而定),年度综合收入为12-20万,同时将在职称评聘、子女就学、安居购房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起。后续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示)。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09:00—2021年8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28。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4.网上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需要上传的报名材料如下(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5,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三者之一即可)材料及岗位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