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align:justify;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0.5pt">附件4:
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及需携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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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资格审核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限定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单位任职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简章规定格式)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7. 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出版专业副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8. 发表的文章资料原件。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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