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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起义路281号(地铁1号线公园前站J出口马路对面)。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先下载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毕业证、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有劳动手册、上岗证应一并携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前往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其它
咨询电话:统筹招聘工作:83118032;报考教师、护士等岗位:83113321/89092088。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经费渠道及待遇 |
招聘单位 |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 |
B1 |
12 |
1、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续聘;非应届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
财政核补、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
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 |
幼儿教师(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
B2 |
1 |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持有计算机初级或以上证书;
3、考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续聘。 |
幼儿教师(体育教育专业) |
B3 |
1 |
1、师范院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考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续聘。 |
护士 |
B4 |
1 |
1、护理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女性;
2、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护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
3、有儿科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