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市外低风险地区和市内有阳性病例的地区来彭返彭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应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县外考生到县教委人事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工作人员调查个人旅居史、核酸检测等情况。近期有县外旅居史的市民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健康码,一旦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做好个人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门。
二、从市外低风险地区和市内有阳性病例的地区的来彭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主动就近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出门,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三、考生进出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符合条件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要主动尽快就近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四、各位考生要增强个人防范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
五、凡违反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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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