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xa0;
应聘诚信承诺书
& # xa0;
本人已仔细阅读了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等。
五、我保证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 # xa0;
& # xa0;
& # xa0;
& # xa0;
& # xa0;
承诺人(加盖手印):
& # xa0;
日& # xa0; 期: 年 月 日
& # xa0;
& # xa0;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参加面试,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聘用等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禁止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2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4.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 # xa0;
& # x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