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同意应聘证明
兹有我单位在职人员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现参加2021年滨城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经研究,同意该同志报考,并同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 须同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