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中共陆丰市委政法委雇员招聘公告》,对照以上公告的要求,现对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真实,做出郑重承诺:
1、本人在“粤康码”(或其他电子健康码)所填报的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人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3、至考试近14天内,本人出国(境)、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高风险人群接触史情况(据实在选项中打“√”):
① 没有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没有出国(境)[ ];没有高风险人群接触史[ ]。
② 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有出国(境)[ ];有高风险人群接触史[ ];提供完成防疫隔离相关材料、核酸检查报告等。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