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从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5.担任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要求。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内(2016年7月以来)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三年内参加濠江区公开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存在违约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现任职社区所在街道事业单位岗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