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因工作需要,宁海县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劳务派遣形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没有受过党政纪(纪律、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未参加邪教组织。
2、法律专业或文秘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至40周岁(1975年7月1日至199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男女不限,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含电脑操作),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义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中路123号人才市场三楼)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士兵(官)证及复印件1份。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办法
笔试写作(含电脑操作)、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按50%比例计入总分,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取前1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依次取后1名进行政审。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编外用工。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本公告由宁海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67051072 鲍老师、叶老师
原标题:宁海县委政法委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
报名表登记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
|
家庭地址
|
|
健康状况
|
|
|
毕业学校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固话:
|
专 业
|
|
|
岗位
|
|
|
工作简历
|
|
|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三楼
邮编:315600
电话:67051072宁海县委政法委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