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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3、附件4))。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 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所占比例。
直接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直接面谈(考核)的考生,面谈(考核)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再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5年7月31日再开展。
(七)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本次专项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七、纪律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221172(州委组织部人才办)
8221353(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8222866(州纪委信访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21416 8228893(州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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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15年部分州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最高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简介) |
计划引才数 |
引进人才要求条件 |
学历、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毕业年限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 |
黔东南州卫计委 |
州人民医院 |
01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临床医师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 |
45周岁以下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病理诊断医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45周岁以下 |
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放射介入医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
放射介入 |
45周岁以下 |
州中医医院 |
02 |
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三级及以下 |
医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
45周岁以下 |
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
03 |
05 |
专业技术岗位 |
四级及以下 |
科研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
中药学、中药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药理学 |
45周岁以下 |
凯里学院 |
04 |
06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建工学院 |
1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 |
45周岁以下 |
07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数学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数学类 |
45周岁以下 |
08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音乐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音乐类、美术学类 |
45周岁以下 |
09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信工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计算机类、信息类、通信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45周岁以下 |
10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教育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心理学类、教育学类 |
45周岁以下 |
11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马列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社会学类 |
45周岁以下 |
12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经济管理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管理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45周岁以下 |
13 |
专业技术岗位 |
二级及以下 |
环科学院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环境科学类、生物学类、园艺学、药学类 |
45周岁以下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05 |
14 |
专业技术岗位 |
四级及以下 |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相应正高级职称 |
临床检验诊断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
45周岁以下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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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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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黔东南州2015年部分州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型 |
最高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简介) |
引才人数 |
急需紧缺人才要求条件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技术职务) |
所学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州农委 |
州水产站 |
01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级及以下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
|
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 |
40周岁及以下 |
|
州农检中心 |
02 |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