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毕业于 (学校),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参加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卫人员(第二批)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有:
(一)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国(境)外同期毕业(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在2021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参加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六)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本人郑重承诺,符合上述第( )款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若本人所言不实,愿承担包括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纳入诚信记录等在内的一切后果。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