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和《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4〕3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最低数300个。其中,东港区不低于90个,岚山区不低于50个,莒县不低于60个,五莲县不低于50个,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不低于10个,国际海洋城不低于15个,市直不低于25个。
二、开发范围
(一)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二)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临时设置的工勤服务岗位。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狠抓落实,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性岗位开发应重点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倾斜,不得低于开发计划数的40%,以便更好地促进“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和“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开发安置工作于6月底完成,并将开发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周义翔 联系电话:8866028
电子邮箱:rzjybjyk@163.com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