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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021年湖北咸宁市通城县补充招考聘用城区学校教师35名公告
2021-09-14 10: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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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35个,其中:高中教师岗位5个,初中教师岗位30个,(详见《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学历)。

院校批次的确定,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本日)],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本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6.通城县内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现场报名、全县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及报名表下载均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tc.gov.cn/)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30至2021年9月26日18:00。报名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服从管理,保持1米以上间距。

3.报名地点:通城县教育局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登记照片1张(jpg格式,像素为413×626,大小在300K以内,照片统一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如“中学 语文 张三”);

⑥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行政策倾斜。上述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含5年),提供相关证明,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进入笔试成绩折算(符合加分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及证明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⑦2021年通城县教师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报考人员需手工填写《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相对应的一个学科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6.凡在通城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者,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8.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专班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名单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9.根据公布的初审合格者名单,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3天内到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10.为实现竞争择优,本次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计划的,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学校的实际情况审核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等。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及时关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分学段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

2.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审查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审查合格者由教育局发放《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实行异地选派。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按政策加分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考察、体检:

1.退役军人;

2.《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规定的优先人员;

3.学历层次高者;

4.面试成绩高者。

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考生,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分别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按程序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1)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3、城区教师招聘因放宽招聘比例等条件,最低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通城县人社局、通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通城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做好个人、公共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6.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通城县教育局0715-4866265

通城县人社局0715-4354912

通城县教育局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通城县补充招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本文来源: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政府
The fly that sips treacle is lost in the sweet. 啜饮蜜糖的苍蝇在甜蜜中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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