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才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
二、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实施1年及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编或副主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及以上);或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二类及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坛新秀、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
(2)近3年内,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学术论文为二类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着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或近3年内,参加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前5名)或三类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及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获二类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在上述赛项的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国际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实施1年及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参加编写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及以上);或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二类及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及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坛新秀、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
(2)近3年内,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着1部及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及以上);或参加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前5名)或三类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及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获二类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或在上述赛项的国家级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国际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
3.“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岗位人才(具有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与所教授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专业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三、特需人才条件
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特需人才: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2.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特需人才:具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3.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特需人才: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说明:上述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完成的学术论文,并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着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刊物的“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按要求数量提交的论文中,在本单位主办的同一种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超过1篇。
附表1 论文分类表
等级 | 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 |
一类 | 《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 新华文摘(全文) 中国社会科学 求是 |
二类 |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 人民日报(理论版) 光明日报(理论版) |
三类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 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 |
四类 | 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
附表2 科研项目分类表
等级 | 自然科学类 | 社会科学类 |
一类 |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0万元以上) 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 |
二类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上)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30万元以上)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4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上)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
三类 | 安徽省科技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 | 安徽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教育部研究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
四类 | 安徽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 | 安徽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 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以上) 校级研究重点项目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 |
五类 |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万元以上) | 各类单位设立或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上) 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 |
注:具体项目见附表9
附表3 科研奖励分类表
奖励类别 奖励等级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会类 |
一类 (国家级) | 一等奖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国家图书奖 |
二类 (省部级)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 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
1.经教育部认定视为省部级奖的全国性基金会奖: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
三类 (市厅级) |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市厅科学技术奖 | 市厅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
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 |
附表4 成果推广分类表
类别 | 新技术推广 | 企业/政府咨询 成果应用 | 知识产权类 |
一类 |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30万元以上 |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采纳并应用 | 国际发明专利(前4名); 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3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3名); 国家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第1名); |
二类 |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 | 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5万元以上;或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直厅局采纳并应用 | 国际发明专利(前6名) 国家发明专利(前4名); 国家新药证书(前5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 国家行业标准(前4名) 地方行业标准(前3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3名)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2项,实施并应用 |
三类 |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 | 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完成委托咨询项目,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 国家发明专利; 国家新药证书(前6名) 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6名);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前5名); 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品种权(前5名);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实施并应用; 软件著作权(第1名); 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 |
附表5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
类别 |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
一类 | 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教专业学资源库等)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二类 | 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 省职成教学会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 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 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 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
三类 | 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一般项目 省职成教学会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校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 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校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 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 |
附表6 教学成果分类表
类别 | 教学成果等级 | 奖励等级 |
一类 | 国家级教学成果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二类 | 省级教学成果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三类 | 校级教学成果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附表7 指导竞赛成果分类表
类别 | 公共课类教师 | 体育类教师 | 艺术类教师 | 除公共课、体育、艺术类的教师 |
一类 | 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3名或二等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第1名 | 培养的学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国际专项比赛等国际赛事,或在全国运动会或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在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单项第1名或集体前3名 | 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3名或二等以上奖励,或在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第1名,或获国际级艺术类大赛奖; | 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3名或二等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第1名。 |
二类 | 培养的学生在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8名或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奖励 | 培养的学生在全国运动会或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2名 | 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在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2名或一等奖以上奖励 | 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6名或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2名或一等奖以上奖励 |
三类 | 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8名或三等以上奖励; 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在指导大学生创业方面取得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在指导大学生创业方面取得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在指导大学生创业方面取得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6名或二等以上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在指导大学生创业方面取得成果; |
四类 | 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名次或获得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名次或获得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名次或获得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 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名次或获得奖励;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取得阶段性成果 |
注:1.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包括各单项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正式竞赛。2. 指导大学生创业方面取得成果是指:成功注册企业,并且稳定运行1年以上。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指:与项目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学校组织认定的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研究成果总结报告等。
附表8 科研项目认定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认定内容 |
国家科技专项 | 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人才专项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主任基金及专项项目 |
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 | 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 |
安徽省科技项目 | 创新型省份专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平台与人才专项、省创新环境与科技管理保障项目、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省学科建设专项、省协同创新研究项目、安徽省115创新团队项目 |
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省社科联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 |
教育部研究项目 |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基金课题) |
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 |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重点项目(高校学科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高校中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重点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重点项目、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项目 |
省教育厅一般研究项目 | 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教育厅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一般项目(高校学科拔尖人才学术资助一般项目、高校中青年国内外访学研修一般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一般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一般项目、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一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