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医务人员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一、14天内旅居史
我14天内的行程如下:
1.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2.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3.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二、承诺事项
1考前14天以来,我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2.备考及考试期间我会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不参加与备考和考试无关的活动,参加考试、乘车及乘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用餐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筷、公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与本次考试无关的场所。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均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14日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我存在上述情况,我将严格遵守这一要求。
4.考生在考场时,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考点和考场的全部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
本人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并遵守承诺事项,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