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广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人才类型和要求
全职引进:共分师资博士后、杏林青年学者、杏林杰出学者、杏林领军学者、杏林顶尖学者五个层次。聘任基本要求如下:
1.师资博士后。详见学校人事处网页
2.杏林青年学者。具有境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原则上40岁以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高水平杂志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论文,或取得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有一定专长的中医药特色人才;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3.杏林杰出学者。原则上45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青或其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广东省“领军人才”入选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近五年以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刊物上发表过原创性研究论文的优秀人才;或取得较为突出的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特色专家;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4.杏林领军学者。原则上50岁以下,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其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863”“973”首席科学家,“国家特支计划”杰出或领军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国(境)外知名大学正教授;或取得突出的研发成果、发明专利、基金项目等;或在行业内有相当地位的中医药特色领军人物;其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知名专家认可。
5.杏林顶尖学者。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医大师及相当层次学者。
其他具有相当以上各层次学术水平、属本行业(专业)精英人才者。
兼职引进:分杏林讲座教授A/B/C三类岗,按来校时间、工作任务等享受不同待遇,来校工作时间最少为10天。聘任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类(A岗):发达国家(地区)院士或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且愿意每年度来校工作30天以上。
第二类(B岗):国(境)外知名大学终身教授、教授或知名企业的研究员、高级管理人员级别的专家;且愿意每年度来校工作30天以上。
第三类(C岗):除以上第一、二类专家外,还包括:国(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级别专家;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过博士生导师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级别专家。且愿意每年度来校工作10天以上。
二、待遇及配套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优越的待遇及相关配套,组建所需要的研究团队,配备充裕的办公和实验室用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广州市有关政策协助解决户口及子女入学等有关问题。
全职引进人才待遇(税前)和配套如下:
1.杏林青年学者:年薪25-50万,安家费20万元,购房款5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周转住房或住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30-150万元。
2.杏林杰出学者:年薪60-90万元,安家费50万元,购房款10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周转住房或住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100-300万元。
3.杏林领军学者:年薪100-150万元,安家费60万元,购房款150万元(须有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购房证明)或提供周转住房或住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300-500万元。
4.杏林顶尖学者。提供丰厚待遇及配套,具体面议。
兼职引进人才待遇如下:在完成协议约定的当年度岗位职责前提下,且达到以下工作时间的
1. A岗:每年来校工作30-60天,年薪酬不超过25万元(均为税后,以下同);来校工作61天以上,年薪酬不超过40万元。
2. B岗:每年来校工作30-60天,年薪酬不超过15万元;来校工作61天以上,薪酬不超过20万元。
3. C岗:每年来校工作10天以上,年薪酬不超过5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一人一议”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目标任务,提供个性化待遇及配套方案。
2.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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