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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黔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决定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及范围
惠水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部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从我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媒体记者、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药企业等单位人员中聘任。
二、聘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公益服务活动;
(三)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四)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对县域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日常监督;
(二)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有关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
(三)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保部门反馈。
四、报名方式
(一)按照聘请范围定向发函,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收集推荐人填写的《黔南州惠水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扫描推荐人身份证打包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二)自荐人员可采取下载填写《黔南州惠水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或采取下载填写《黔南州惠水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扫描本人身份证打包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前;联系电话:0854-6283208;电子邮箱:530226985@qq.com;报名地址: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科
五、审核确定
由惠水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职责熟悉度,以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六、结果公示
根据审核情况,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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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109/t20210916_70445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