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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型 | 科研启动费 | 生活补贴 | 购房补助 | 安家费 | 取得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者 | 10-20万元 | 10-20万元 (分五年发放) | 30-80万元 | 10万元 | 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12-20万元 | 12-20万元 (分五年发放) | 30-80万元 | 10万元 | 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 | 面议 | 备注 |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将入编莆田学院事业编制,入编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殊及紧缺型人才不受45周岁年龄限制)。 2.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8万元,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低于23万,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面议。另发年终一次性绩效奖励。 3.引进团队: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人才类型的引进待遇;其它相关配套条件面议。 4.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具体事宜一人一议。 5.子女就学在全市范围内择校一次。 6.可参与北京理工大学东南信息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指导。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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