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档案存放机构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从事的具体工作
单位联系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年 月
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简章,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动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确认签字:
备注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