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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02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考聘用公告
2021-09-22 15: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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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食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食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详细信息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年龄要求,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无法在期限要求内提供相关学历或其它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食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9月22日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相关网站发布。

四、组织办法

(一)报名

考生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发至食检院官方邮箱:scjgspjcy@tj.gov.cn。

考生依据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本人签字承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对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材料无法提供的,可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1:1比例进行扫描,保证内容清晰完整,建议按顺序生成1份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22-58211517/58211516。

报名人员涉及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食检院报名与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2021年10月18日8:00-10: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食检院现场进行原件审核,食检院当日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D座108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2-58211517/022-58211516

(四)考核

1.考核

考核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核形式以现场面试进行,由食检院现场考核组负责。现场考核组共计7人,设主考官1人和考官6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及格线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实际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2.命题

食检院命题专家组负责面试试题的拟定工作,试题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每个岗位各出具2份考核试题,现场随机抽取本岗位考核试题1份使用。

(五)考核信息发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发布。

五、体检

在考核总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市场监管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食检院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食检院依据考察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备案后进入公示环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涉及回避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备案。

七、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进行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同一岗位出现第2次递补情形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九、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食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市市场监管委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开招聘方案、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和聘用人员备案名册等,面试考核中派出工作人员监督指导招聘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食检院纪委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者按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一、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

2.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3.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计划

序号

招聘          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简介

专 业

学历

其它条件

1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财政补助

专技岗1

1

作为项目负责人,采用大型仪器及化学、生物等手段,从事食品安全生物毒素、已知或潜在有害物质进行分析检测和技术研究工作。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

2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财政补助

专技岗2

1

研究食品、保健食品中化学物质对人身健康的危害,检验和评价其安全性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

3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财政补助

专技岗3

1

食品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食品风险分析、预警研究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50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食品检测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主持完成食品领域行业及以上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食品科研项目。

备注:应届毕业生:1.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2019、2020年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3.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4.文件规定明确个别群体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身份报考。

附件2: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1年  月  日

姓名

 

应聘岗位

 

电子照片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面目

 

电子邮箱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从事专业

或研究方向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受教育

情况

教育

形式

学历

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个人简历

(大学至今)

起止年月

院校/单位

职务

     
     
     
     

(可另附页)

附件3: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                     )因      原因,报名时无法提供              原件,本人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此原件向食检院提交,补齐报名材料。若逾期未交,影响聘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简介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市食检院”)隶属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天津市唯一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科研技术机构,同时也是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托单位,承担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粮油)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生产环境洁净检测、技术服务及有关科研工作。

天津市食检院致力于服务政府监管、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冷冻饮品和速冻食品抽检监测牵头单位工作、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冷冻饮品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日常工作,同时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承检机构、食品复检机构、国家和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天津市食检院自成立以来,坚持“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评审考核,取得CMA资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考核,取得CATL资质;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评审考核,取得CNAS资质。目前检验能力已涵盖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洁净室环境、消毒餐(饮)具等3698余项参数,检验检测范围覆盖食品生产许可的所有品类,具备对农兽药残留、污染物、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微生物、物源性成分鉴别、转基因食品等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的能力。

天津市食检院实验室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拥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微生物质谱鉴定系统、同位素质谱仪、多通道基因杂交系统以及微生物快速测定系统等在内的共436台(套)设备,原值10167万元,能够高质量保障政府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任务,同时为食品及食品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天津市食检院现有员工15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90%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5人,占全院49%;本硕博学历学位130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39人),占全院84%。现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11名、食品审查员28名,天津市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团队1个,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委员、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审专家、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技术评审专家、国家婴配奶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员、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健康天津行动促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评委员、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四年间,天津市食检院共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项目5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项目9项、天津市科技项目2项(天津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大项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科研项目24项。发表SCI、EI、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7篇;已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12项,受理14项。

2020年,天津市食检院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同年,获得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助力挂牌督战”荣誉证书;2021年,获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度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放眼未来,天津市食检院将秉承“质量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创新活院”的发展理念,科学推动“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建设“国内一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引领,全力实施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九项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领域科研及项目申报的广阔发展平台和激励政策,面向全球招纳贤才良者,携手专家技术团队共同打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平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服务食品产业技术平台和食品安全民生和谐促进服务平台等“五大平台”,科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恪守初心、履职尽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文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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