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灵石县2021年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考生报名、考试、面试应当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一)参加报名、考试、面试需要携带和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笔试时交回)。
2.手机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14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出现以下情形,需持相关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出院证明或解除隔离通知书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区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考试期间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最少按半天1只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应当服从现场防疫人员和疫情防控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和处置。
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可登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栏查询(wjw.shanxi.gov.cn/tzgggde/index.hrh)。
二、在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时主动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或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三、自觉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由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流程现场处置。
四、自觉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在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
五、本人如有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外旅居史、接触史的主动报告。
六、自觉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执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有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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