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桐庐县国有企业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
一、以下情形考生可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予测温一次)可在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37.3℃及以上)等症状的考生,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可安排进特殊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3.考前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能提供第21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考前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能提供第14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好转,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在特殊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由现场工作人员带至特殊考场,并在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后续的疫情追踪检查或查明情况。
二、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考前21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拒不出示健康码、拒不配合测温的。
三、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申领好浙江“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试当日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须防疫检查);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浙江“健康码”,拿好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书)。“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考点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