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异地考生应尽快通过长春市急控中心了解长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14天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填报《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长春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纸质版。“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
3.“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2小时内由吉林省内正规、有资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其他情况,按照长春市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处理,考生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参照下面划线这段话填写此告知承诺书: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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