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 )因 原因,报名时无法提供 原件,本人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此原件向食检院提交,补齐报名材料。若逾期未交,影响聘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