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对杭锦旗教育领域招聘专业技术辅岗人员《公告》中明确的事项全部知情,并郑重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以下约定接受惩处:
一、出现以下行为,一律纳入个人诚信“黑名单”系统,在学籍档案核心材料中作出“不诚信”书面鉴定,并不予提档。
(一)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
(二)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无故不参加面试的;
(三)进入体检政审范围,无故放弃参检参审资格的;
(四)体检政审合格,无故不到岗试用的;
(五)试用期内,非用人单位鉴定不合格或个人健康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申请的;
(六)正式签订合同后,三年内提出辞职或调动申请的。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须提取档案的,缴纳培训费、违约金等共计10万元。
三、今后不允许参加杭锦旗各类公开招聘。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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