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健康管理
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1〕7号文)规定,各地各单位组织大型考试时,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l)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
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①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③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三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④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
(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1.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考务工作人员: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等人员。
2.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恢复正常48小时后方可上岗。
3.参加考试组织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提前进入考点,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疫情防控相关技术和工作要求,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三)考点管理
1.合理选择考点,一般应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点。发生过疫情的地点,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
2.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考点外送考人员聚集,各考点外围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除本校原有师生员工外,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3.考点入口设置足够数量的体温检测通道,配置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各考点要提前对考生入场体温检测速度进行测算,确保考生入场快速、有序、准时进行。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安排专业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考生进行复核和等候处置。
4.设置由考点入口到考场的专用通道,考生完成考点入口体温检测相关程序后,通过专用通道直接前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
5.各考点根据考生规模设置2个以上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应与正常考场隔开一定距离,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6.低风险地区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进行编排,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原则上须一人一间,若隔离考场不够用时,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一间考场不超过4人。
7.考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包括空调通风系统)。指定专人对考生通道(含楼梯、电梯等)、考场、卫生间等场所和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次接触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8.考点警戒线围蔽区域内要有足够数量的活水龙头和洗手液,便于考生洗手。
9.考点设医疗站,根据考生规模和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测温设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浓度乙醇消毒液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物资并有专业人员值守。
(四)试卷管理
1.参与试卷领取、运送、保管、整理、分发、收卷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断,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参与试卷管理环节相关工作。
2.试卷运送车辆提前消毒,试卷接收、清点、分发场所安排在通风良好的室内。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要进行通风。
二、考试实施期间
(一)考生管理
1.考前60分钟起,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保持间隔,分散有序入场。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等健康码。
2.考点可在考场入口准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手消毒液供考生使用。考生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尽量避免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
3.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二)考务人员管理
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负责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充足的防疫措施。
(三)考点管理
1.保持考场适宜温度和通风。考场启用前一天,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小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尽量保持自然通风。
2.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3.严格进行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4.组织开展考点疫情防控巡查,督促指导进入考点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结束
(一)考生管理
考试结束,指引考生尽快离开考场,分散人流,避免聚集。防止考生拥挤在出口处。
(二)考点管理
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应开窗通风10分钟以上,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2.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隔离考场的消毒工作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引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四、异常情况处置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2.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
(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
(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考点向考区主考申请,得到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考点主考简要向所涉及考场的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5.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