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卫生类第二批)应聘须知
1、岗位汇总表中“其他条件要求”注明“已获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如何界定?
岗位汇总表中要求的已获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在报名时上传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的执业证书(需包含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等关键信息)。
2、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3、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5、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537-3255630联系。
7、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8、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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