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应聘须知
1、“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1年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高校毕业生”。
2、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0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3、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电子照片应图像清晰无变形,第三方能迅速判别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不得着职业服装拍照。
7、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必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并填写到至今,填写不规范的一律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不需填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以免给个人造成遗憾。
9、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1、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37-8729976(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0537-8707692(金乡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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