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报考指南
一、关于选聘范围和条件
1.选聘简章规定的选聘范围所指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
2.选聘简章规定的选聘范围对象中,“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是指,所学专业符合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2《“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对应的该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一流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如上级有新规定(名单),按新规定(名单)执行。
在符合选聘范围的前提下,应聘人员应届毕业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规定专业条件。
3.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2022年应届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例:硕士研究生须以其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不可以其本科阶段专业报考任何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考虑到部分国境外院校确实存在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严重滞后于满足学位要求时间的情况,2022年8月31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凭院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已满足学位要求(仅修读完全部课程,或满足毕业要求,但尚未被正式授予学位)的官方证明信(外文证明信须同时附翻译件)先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二、关于报名及注意事项
5.应聘人员可在宣传当天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提交登记仅作为备案,不视为报名。应聘人员登记后仍须按照选聘简章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不经登记直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方视为报名成功。
6.应聘人员须对照选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选聘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
7.为了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选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信息及材料存在不真实情况或与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8.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材料电子档按该岗位统一的资格审查口径进行审核,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全部相关材料原件完成资格复审。
9.整个选聘过程,应聘人员应使用同一手机号码(即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通畅,如确需变更手机号码的,应提前告知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63950942),如因手机关停机等原因未能通知、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在选聘全过程中,应聘人员须按选聘简章规定以及选聘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办理相关事宜,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应聘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应按选聘工作人员提示使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相关放弃短信至指定号码。
三、关于递补和补录
10.资格复审环节因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材料信息不实等原因未通过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如出现递补情况,由选聘工作人员通知递补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未通过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进行依次递补。
对参加定岗特选未被聘用的考生,吴江区国有企业将组织专场招聘会,与考生对接、双向选择、优先录用。
四、关于选聘流程及时间初步安排
校园宣传:2021年9月-11月。
网上报名: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16:00。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2021年12月中旬。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2021年12月底前。
网上选岗:2022年2月底前。
考察、公示:2022年3月底前。
录取聘用:2022年8月31日前。
具体时间安排以“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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