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经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获奖等证明材料(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获奖证明包括获奖证书、官方公布文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就业推荐表(仅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9.报考要求是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报名前三个月内开具有效;
10.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简章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1.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其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区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