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个人承诺书
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
本人报名参加福建江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岗位代码 ),本人承诺:
一、本人按以下第 项执行:
1.本人为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印制落款时间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逾期则自动放弃岗位。
2. 本人为非应届毕业生,本人将在考核前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逾期则自动放弃岗位。
二、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报名时所填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专业信息和毕业证、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信息相一致,若与我校发布的岗位信息不一致,愿意承担取消聘用资格后果。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