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本人在现场资格确认期间所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含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学历学位材料、工作经历材料、政策性加分等其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和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三、若因本人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错误,故意隐瞒情况,与事实不符,造成不符合职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若本人报考职位在公布的招聘计划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则本人被录用后自愿在该职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否则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五、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本人在考试后任何环节不主动放弃相应资格,若因非主观原因放弃,提前与招聘单位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本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本人在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导致招聘资源浪费,招聘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可由负责招聘工作相应环节的部门记录具体情节,并视情况记入考试招聘诚信档案,作为今后聘用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