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杭州)“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以下情形考生可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予测温一次)可在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37.3℃及以上)等症状的考生,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可安排进特殊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3.考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能提供第21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安排进入特殊候考室候考。
4.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或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由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能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进入特殊考场。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在特殊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由现场工作人员带至特殊考场,并在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后续的疫情追踪检查或查明情况。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考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拒不出示健康码、拒不配合测温的。
四、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21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考点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