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国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2021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全体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公告附件4),按要求填报体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核测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全体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监
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初次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考核测试前2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考核测试结束后,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离津,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三、考核测试期间的离津考生,再次参加考核测试时,仍需携带考核测试前2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四、全体考生应及时完成“天津健康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考试当日天津健康码”(含金盾或持有效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应说明原因并配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工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天津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橙码或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但尚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核测试。进入考点前若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继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若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八、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九、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