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11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递交材料时请按照顺序装订。
1.《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11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导出,须贴本人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毕业生推荐表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
4.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应届毕业生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从全日制本科起,验原件,收复印件)
7.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扫描件。(从全日制本科起,验原件,收复印件)
8.职称、职业、执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学生会干部证明材料、竞赛和奖学金证书、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材料、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11.《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原件1份,需手写签字。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