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综合评议评分规则
本综合评议评分规则仅适用于我院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
一、基础及潜力(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1. 学术背景及专业基础优秀16-20分,良好8-15分,较好1-7分。
2. 与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一致的阶段,毕业论文研究内容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创新性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7-10分,国内领先水平4-6分,国内先进水平1-3分;如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另加5分。
3. 与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一致的学习阶段,专业成绩优秀8-10分,专业成绩良好5-7分,专业成绩合格1-4分;如有不及格科目,此项不计分。
4.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11-15分,获得校级奖学金6-10分,其他1-5分。
二、代表性业绩(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60分)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1)未发表论文,此项不计分;
(2)发表本学科1区或影响因子为10及以上SCI、SSCI、EI、CSSCI论文,每篇10分,累计不超过30分;
发表本学科2区或影响因子为5-10的SCI、SSCI、EI、CSSCI论文,每篇8分,累计不超过24分;
发表本学科3区或影响因子为2-5的SCI、SSCI、EI、CSSCI论文,每篇6分,累计不超过18分;
发表其他SCI、SSCI、EI、CSSCI论文,或发表ISTP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名录期刊论文,每篇4分,累计不超过12分。
(3)对投稿尚未接受的论文、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国际国内会议论文等不进行评分。
2. 参与获得(以证书为准)国家科技成果奖励21-30分,省部级成果奖11-20分,获得其他科技成果奖1-10分。
3.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证书为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育成新品种,研制新兽药、产品、装备等知识产权成果11-15分;参与获得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育成新品种,研制新兽药、产品、装备等知识产权成果6-10分;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5分。
4. 作为主持人,承担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1-15分;作为主持人,承担其他科研项目6-10分;参与科研项目1-5分。
5. 获得国家级创新实践大赛或学科竞赛等比赛奖项11-15分;获得省级创新实践大赛或学科竞赛等比赛奖项6-10分;获得校级创新实践大赛或学科竞赛等比赛奖项1-5分。
6.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报告6-10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墙报展示1-5分。
三、综合素质(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
具有从事公益性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其他技能能力、政治道德修养、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优秀7-10分,良好4-7分,合格1-4分。
四、与团队匹配度(本项为附加分,可累加,最高30分)
1. 与团队科研方向匹配度。与所应聘的团队科研方向完全匹配11-15分,基本匹配6-10分,匹配度较低0-5分。
2. 与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匹配度。与所应聘的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和学历结构等)完全匹配11-15分,基本匹配6-10分,匹配度较低0-5分。
综合评议总分(不包括附加分)合格线为50分。
本综合评议评分规则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