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报 名 须 知
1、岗位汇总表中注明“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何界定?
“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能否报名?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报名的,须在2021年10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名?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
5、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6、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报名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表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必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并填写到至今。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7、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报名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报名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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