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1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 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11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1年毕业生。
7.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和学信网查询的专业为准;如果以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中专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9.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如何计算?
截止2021年11月8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要求的年限及以上。
10.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经本人签名的《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3.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2021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市中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632-3317084。
15.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6.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7.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1年11月10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1年11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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