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邢台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把疫情对考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选聘防控须知,请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者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公告发布之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河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名人员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或“河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选聘报名。请各位考生提前扫码关注自己健康码和行程码状态。“河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附后。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
4、选聘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如考生在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6、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应试人员,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应试人员,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此次选聘资格。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天 数 | 日 期 | A、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 | B、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 C、是否密切接触人员 |
第1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2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3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4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5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6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7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8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9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10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11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12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13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第14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从外地到考试城市的日期、出发地、途径地、交通方式(车次)、居住宾馆,请在右侧栏详细描述。(无此类情况请填“无”) | |
考生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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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考试环节□内打“√”□报名 □证件审核 □面试 □体检
打印后,本人签字。 签字: 和03院 和03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