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乐昌市教育局:
兹证明张三同志(身份证号:4402XXXXXXXXXXXXXX)系我单位在职在编的教师,现任教**学科。本单位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一类,该同志自20xx年X月起到我单位工作至今。经研究,我单位同意其报考你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教师,若该同志通过考试并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做好其调动手续的办理工作。
用人单位(公章) 教育局(公章)
2021年 月 日